中山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近日印發《中山市加快發展綠色建筑指導意見》(簡稱《意見》),12月1日起實施,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含居住與公共建筑)應當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立項、建設和管理。中山不少開發商表示壓力頗大,因為每平方米要增加幾百元的成本。市住建局表示,正在制定獎勵措施。
3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適用此標準
《意見》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含居住與公共建筑)應當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立項、建設和管理。而且,新建項目的建筑物綠色程度應按《廣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進行評級。
地產商銷售商品房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銷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保溫隔熱工程保修期、節水措施、環境檢測指標等信息,并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布。
綠色住宅對噪音通風等有量化要求
南都記者看到,《廣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共有82頁,對綠色建筑的評價指標體系共分為六大類: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
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
以住宅建筑為例,場地建設不能破壞本地文物、自然水系、濕地、基本農田、森林和其他保護區,盡可能維持原有場地的地形地貌。場地內有較高的生態價值的樹木、水塘、水系,是傳承區域歷史文脈的重要載體,都應予以保護。應該種植適應本地氣候和土壤條件的鄉土植物,確保存活,減少病蟲害,不得移植野生樹木和樹齡超過15年的樹木。
標準對室內環境質量提出細致的要求。
臥室、起居室的允許噪聲級在關窗狀態下白天不大于45分貝,夜間不大于35分貝。居住空間要求能自然通風,通風開口面積不小于該房間
地板面積的10%,或者達到外門窗面積的45%以上。
一般項要求也非常細致,例如:居住空間開窗應該具有良好的視野,且避免戶間居住空間的視線干擾。當1套住宅設有2個及2個以上
衛生間時,至少有1個衛生間設有外窗。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均采用可調節外遮陽或中間遮陽設施,防止夏季太陽輻射透過窗戶玻璃直接進入室內。此外,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春季反潮、發霉。
何為綠色建筑?
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因地制宜,通過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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