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建筑
裝飾裝修工程的監督管理,山東省臨沂市住建委日前向各縣區建設部門、各建設單位和各裝飾裝修企業下發了《關于加強裝飾裝修工程
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凡在山東省臨沂市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和對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獨立發包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項目,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工程開工前必須申領施工許可證,工程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申請人可向市行政服務大廳住建委窗口提出辦理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