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中山市建設工程
施工招標
投標報價合理性評審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規定投標人不得采用低于成本的報價
競標,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低價承包損害發包人的利益。3月1日之后發出施工招標文件的工程適用此《辦法》?!掇k法》要求,今后在中山市內開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屬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標報價活動時,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辦法》,結合招標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是否合理。評標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對投標報價是否合理進行表決,超過半數以上認為投標報價不合理的,視為投標人的報價不合理。投標人不得采用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低價承包損害發包人的利益,保證投標報價具有企業競爭力的同時且經評委認定具有合理性。
《辦法》規定,投標報價警戒線以已備案的招標控制價為基準設立下浮限度,建筑工程的警戒線是13%,意味著投標價比招標控制價少了13%,就要經受合理性審查。市政道路工程的警戒線是25%,橋梁工程為13%。除總價之外,評標委員會還要進行具體審查,共分9項。以人工費為例,當投標人報價低于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的人工費的90%時,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據。此外,
材料費低于公布的招標控制價70%時,應做說明;施工費低于70%,管理費低于50%時,均需做出說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得低于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的下限值。利潤等項目也不能為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