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在豫從事建筑
施工、工程監理、招標代理活動的監管,培育統一、規范、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場,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13年4月1日起執行。
《辦法》指出,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及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實施監督管理,應遵守本《辦法》。其中所稱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外省進豫企業),是指工商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而進入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類建筑施工、監理、招標代理活動的企業和機構。
《辦法》強調,外省進豫企業在河南省從事建筑施工、工程監理和招標代理活動,需辦理單項工程登記備案手續,并且在登記備案通過后,到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并接受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管;外省施工、監理企業在參加河南省內的建設工程項目
投標報名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必須核驗外省進豫企業備案證明,招標代理機構不按要求核驗外省進豫備案證明的,將被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同時,凡在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檢查中查實外省進豫企業和執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