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妙高臺、金陵臺被拆”一案,引起廣泛關注。并非“文物”,讓這類具有歷史、藝術價值的建筑保護,變得缺乏法律法規。民進廣州市委員會提案,建議借鑒香港做法,建立“緊急叫停機制”,立法保護歷史文化遺存。
據介紹,廣州市規劃局計劃自2012年起,用3年時間全面推進歷史建筑保護的各項基礎性工作。首先開展了《廣州市歷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立法工作,同時對歷史建筑進行普查并將建立名錄。然而,目前歷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尚未完成,名錄也未出臺?!叭绻鸪掷m齊全合法,無論是文物管理部門還是規劃部門,都無力阻止
業主對優秀歷史建筑的拆除行為”。
民進廣州市委員會建議,借鑒香港做法,建立“緊急叫停機制”,立法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具體內容是,在《廣州市歷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中納入對歷史文化遺存進行保護的“緊急叫?!睓C制,對新發現、尚未被論證、認定的歷史建筑保護設立一個緩沖期。
民進廣州市委員會還提出,可以參照新加坡、日本、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做法,由政府出臺相關政策,鼓勵民間資本介入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如設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基金”,對一旦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需要保護的建筑,則可使用民間資金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