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的人防地下室,平時宜承擔公共教育、社區活動等公益性服務功能。而不是當作出租屋讓人租住。今起,北京市地方標準《平戰結合人民防空工程
設計規范》在市規劃委網站上開始公示并征求意見。
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稱,人防工程平時作為商場、人行通道和停車庫,戰時作為人員隱蔽和物資的儲備地。各種設備設施不僅應滿足相應技術要求,還要及時對其進行維護管理,并方便平時使用。
《規范》要求,人防工程應除滿足戰時防護和使用要求外,還應滿足平時使用的各項功能要求。直通室外的主要出入口附近地面應設置人防管理用房(含水沖廁所),滿足平時管理人員的基本需要,面積不宜小于15平米。
此前,部分小區曾出現過將人防地下室出租居住的違規現象。此次《規范》中明確了人防工程的平時使用功能。其中,結合居住區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時宜承擔公共教育、社區活動等公益性服務功能;結合大型商業辦公、體育等人員密集場所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時宜承擔公共教育、應急物資儲備、社區應急指揮等公益性服務功能;結合各級政府辦公場所配建人防工程,平時宜承擔應急指揮、應急物資儲備等公益性服務功能。
《規范》要求,平時承擔公共教育、應急指揮等功能的人防工程,其內部房間宜采用大
開間設計。平時經常有人員活動的人防工程應設置采暖、通風、給水、排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