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城區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行為的監督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昨日,記者從市綜合執法局了解到,渭南市將出臺《渭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本辦法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本辦法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和居民在新建、改建、擴建、
裝修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廢石及其他廢棄物。所稱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是指承運建筑垃圾場外運輸的車輛。辦法要求城區建筑垃圾的處置將實行行政許可制度。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或個人,在排放建筑垃圾前,應到市城管執法部門辦理建筑垃圾處理核準許可手續。同時,居民因
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本區域已實行物業管理的,應當按照物業管理企業指定地點臨時堆放。未實行物業管理的,按照街道辦事處指定地點臨時堆放。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后,由物業管理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委托經市城管執執法部門核準的清運公司有償清運。
建筑垃圾必須傾倒于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嚴禁向河道、河堤、渠道、道路、鐵路及田野、空地、溝壑等非指定區域傾倒。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或者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施工單位委托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清運公司在運輸建筑垃圾的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消納場所受納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3000元以下罰款。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駕駛人必須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或者醉酒后駕駛記錄,最近一年內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超高、超載、超速行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