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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裝飾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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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9-14 閱讀:3334
會員法訊第43期
一、法訊速遞
2020年3月24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發布《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意見》(浙委法發〔2020〕2號)。該意見除完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體系等舉措外,還提出通過加強守信正向激勵,構建自動履行為主的治理體系。
意見提出對主動履行者實行信用正向激勵,建立以生效裁判履行情況為主要要素的司法信用數據庫,定期向有關單位推送。
具體而言,誠信履行記錄可作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費減緩免的優先條件,可申請降低訴訟保全保證金比例。各部門可根據有關規定相應提高誠信履行者信用評級,縮短失信限制期限,同時推動金融機構在貸款授信額度和利率等方面給予相應優惠,在誠信企業評定以及各行各業信用平臺信息采集中給予肯定等。
此外,實行信用修復激勵,被執行人債務雖未履行完畢,但以執行和解、提供擔保、如實報告財產等其他方式積極配合執行、履行義務的,可按照信用修復有關規定,撤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解除限制消費措施,放寬其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的限制,使其回歸到正常的生產、生活中。
二、以案釋法
實際施工人以建筑公司的名義對外借款之法律風險
案情介紹:
安徽建工中標毫州市丁家坑綜合改造房建工程,后安排李彬作為該項目的實際施工人以安徽建工丁家坑項目部的名義施工。
成業公司為安徽建工丁家坑項目部向雙隆公司購買鋼材墊資共計1230.26萬元,為此,李彬代表買受人安徽建工丁家坑項目部向成業公司出具借條12份。
成業公司向亳州中院起訴要求安徽建工支付尚未清償的借款及利息。
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支持成業公司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安徽高院認定李彬不構成表見代理,改判安徽建工不必承擔還款責任。最高院再審認定二審法院裁判正確。
案件分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是李彬代表買受人安徽建工丁家坑項目部向成業公司出具借條是否構成表見代理,安徽建工是否應對李彬的行為承擔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李彬是案涉項目的實際施工人,代表安徽建工丁家坑項目部購買鋼材,構成表見代理,應由安徽建工承擔責任。二審、再審法院不同意上述觀點,理由在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第十三條之規定,主張構成表見代理的合同相對人應當證明如下兩方面內容:其一,存在外表授權,即存在由代理權授予的外觀,代理行為外觀在表現上有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事實。其二,相對人對行為人有代理權形成了合理信賴。相對人對外表授權是否合理,應當以是否有正當理由作為判斷標準。
本案中,李彬出具的案涉12份借條在出具時沒有加蓋印章,均系事后補蓋,且該印章與安徽建工提交的項目部經備案使用的印章不一致,成業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簽訂合同時,李彬具有安徽建工授權表象的形式要素。此外,由于成業公司在簽訂合同時未審查李彬授權,未要求安徽建工蓋章,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并非善意無過失。綜上,李彬以安徽建工丁家坑項目部的名義對外借款,不構成表見代理,安徽建工不承擔還款責任。
三、法務問答
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了發包人逾期不結算的后果,但具體操作時如何適用?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逾期不結算的后果】 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目前通行的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第14.2條約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書后28天內未完成審批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發包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并自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第29天起視為已簽發竣工付款證書?!?/span>
如未采用通用合同版本,承包人需注意具體合同條款中是否有明確約定“逾期不答復,視為認可結算文件”的類似表述,如果沒有前述約定則不能認為發包人逾期答復視為認可承包人的結算文件。
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故無效,但已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款的問題如何解決?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條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span>
四、溫馨提示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醫療期如何計算?
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其中,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本期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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