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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裝飾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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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6-08 閱讀:1635
會員法訊第68期
一、法訊速遞
兩部門:嚴禁將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償還債務
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條件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
近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強調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對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嚴禁將補助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等支出。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使用補助資金,嚴禁挪作他用,不得從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掇k法》明確補助資金支持范圍包括租賃住房保障、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棚戶區改造。
二、以案釋法
建設施工合同的發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開具發票作為先履行抗辯事由而拒付工程款?
案情索引
原告A建筑公司、被告B實業公司于2018年1月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被告將其公司的項目發包給原告,合同對工程承包內容、價款等進行了約定。合同簽訂后,原告立即組織進場施工,并施工至主體結頂。2018年7月,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認原告已完工程經被告驗收合格。協議約定雙方對原告已完工程量進行結算,且結算后7日應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時約定,甲方的結算審核期限為30日,否則視為認可送審價為結算價。
原告于2018年7月提交結算資料,被告認為與實際造價相差太大,故聘請甲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原告已完工程造價進行審定。2019年9月,原、被告雙方及審核單位在《建設工程結算審核確認表》上蓋章確認已完工程結算價。根據補充協議約定,被告應于2019年9月前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但被告以原告未向被告開齊全部工程發票為由,僅向原告支付了一小部分比例的工程款且拒付剩余工程款,之后雙方因工程款支付問題產生糾紛訴諸法院。
法院觀點
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被告B實業公司將案涉工程發包給原告A建筑公司承建,雙方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應為有效合同。根據雙方補充協議,雙方對工程量進行了確認,并進行了結算,被告應按協議約定支付原告工程款;后因雙方對工程款的結算金額存在爭議,2019年 9 月,被告委托第三方對工程造價進行審定,已有審定結算造價金額,雙方在結算審核確認表上蓋章予以確認,被告存在欠付工程款行為,顯屬違約,故原告請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的主張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關于被告辯稱未支付工程款原因為原告未向被告開具工程發票,法院認為,支付工程款義務與開具發票義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義務,二者不具有對等關系,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明確作出了特別約定,一方不開具發票另一方有拒絕支付工程款的權利,而本案中雙方并無類似特別約定,故法院對該主張不予支持。
律師觀點
建設施工合同作為一種雙務合同,依據其合同的本質,合同抗辯的范圍僅限于對價義務,也就是說,一方不履行對價義務的,相對方才享有抗辯權。給付工程款義務屬于主合同義務,開具工程款發票義務屬于從合同義務,二者不具有對等關系,而只有對等關系的義務才存在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
另外,雖然合同可以約定發票作為付款條款,但司法實踐中,如果付款金額較大,部分法官可能根據自由裁量權支持“先付款后開發票”。如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終242號案例認為:“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發包人從未以對方未開具發票為由主張先履行抗辯權,承包人也未曾作出拒絕履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義務的意思表示。雖然合同約定開具發票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但是承包人為避免墊付稅款造成的損失,未開具全部工程款(包括部分已付款)增值稅發票,屬于合理行使抗辯權。發包人拒付工程款的理由不成立”。
三、法務問答
開具發票是否屬于法院審理范圍?
1.當合同有明確約定時,法院認為合同中約定的提供發票并非是指由稅務機關提供發票,而是指在給付工程款時需由承包方向發包人給付稅務機關開具的發票,當事人之間就一方自主申請開具發票與另一方取得發票的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范疇,即屬于法院審理范圍。
2.當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時,法院更傾向于認定開具發票屬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行政的納稅關系,是行政管理行為而非合同法上法定的先履行抗辯事項,故不屬于法院審理范圍。
四、溫馨貼士
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等級劃分標準確定!
2021年3月22日,杭州市建委發布《關于公布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試行)》,適用范圍為杭州建筑信用監管平臺上的在杭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劃分標準分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兩類。平臺上施工總承包企業的信用分全部來源于浙江省建筑市場公共服務管理平臺。
根據通知,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分為A、B、C、D、E五個等級,其中:
A級:信用分排名在前20%(含)且100分以上(不含本數)的企業;
B級:信用分排名在20-60%(含本數)且87分以上(不含本數)的企業;
C級:未列入A、B兩級且信用分在85分及以上的企業;
D級:信用分在85分以下(不含本數)的企業;
E級:被列入浙江省建設領域失信“黑名單”或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
杭州建筑信用監管平臺取浙江省建筑市場公共服務管理平臺上每個自然月1日、11日、21日的在杭企業信用分進行分級,并向社會公布各等級最低信用分。
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等級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應用,其中每個自然月1日至10日開標的工程項目,應用上一個月21日的企業信用等級;每個自然月11日至20日開標的工程項目,應用當月1日的企業信用等級;每個自然月21日至月底開標的工程項目,應用當月11日的企業信用等級。
建立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等級劃分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市建委將結合全市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管理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和公布信用等級劃分標準。
本期撰稿:
浙江省武林建筑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蔣帥都
0571-87035965
hzzsx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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