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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23 閱讀:405
一、法訊速遞
最高人民法院明確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相關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79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復》,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批復對三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明確。
一、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之間的權利順位關系。批復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其他債權。
二、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為目的購買房屋并已支付全部價款,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價款的商品房消費者,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實際支付剩余價款的,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三、在房屋不能交付且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二、以案釋法
承包人主張的停窩工損失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終24號
2012年5月3日,發承包人未經招投標程序簽訂《某項目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同年5月17日,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進場通知,承包人進場施工。2014年6月27日,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關于延遲開工增加費用的索賠報告,2015年5月20日、2015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8日、2018年1月28日,承包人又四次向發包人發出索賠報告,主張因發包人欠付工程進度款、未按約退還履約保證金,以及未按期對材料認價、甲供材料滯后等原因,造成承包人四次停窩工的損失。以上發函發包人收到后均未回復。
承包人于2018年向四川省高院起訴,訴請主張包括發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利息,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等。本案原告承包人主張停窩工損失應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被告發包人主張停窩工損失不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法院觀點
發包人上訴認為,鑒定機構鑒定的停窩工損失屬于損害賠償金,不應享有優先受償權。二審法院認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8〕20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享有優先受償權的工程價款范圍根據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而正如本院上文評述,本案中由鑒定機構鑒定的停窩工費用,均為住建部、財政部規定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屬于工程價款,而非逾期支付工程價款導致的損害賠償金,故該部分費用應享有優先受償權,發包人的該項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律師觀點
停窩工損失是否屬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范圍,司法實務中爭議較大,近年來的各地法院判決結果均有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25號】第四十條規定,承包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范圍,依照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建設工程價款范圍的規定確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設工程價款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主張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實踐中停工損失往往易被認定為損害賠償性質,依法不屬于優先受償的范圍,但如果停工損失能夠列入工程施工的成本及內容,不超出工程造價的內涵的,則可主張停窩工費用屬于工程價款的組成部分,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因此,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停窩工損失或費用時,一定要及時提交符合要求的簽證、索賠申請,并在結算時一并計入工程價款中。同時,在訴訟請求中,將停窩工損失或費用列入到欠付工程款中一并主張欠付工程款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而不列為損害賠償金一類。
三、法務問答
問:建設工程領域“實際施工人”范圍包不包括借用資質和多層轉包、違法分包關系中的實際施工人?
答:該問題需分不同情況認定。最高法院民一庭法官會議討論認為:
1.《建工解釋(一)》第四十三條系為保護建筑工人利益,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允許實際施工人請求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責任。對該條解釋的適用應當從嚴把握。因此得出的結論是:可以依據《建工解釋(一)》第四十三條規定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請求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實際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資質及多層轉包和違法分包關系中的實際施工人。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發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發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系借用資質的實際施工人進行施工的情況下,發包人與借用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之間形成事實上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因此得出的結論是:在借用資質的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之間形成事實上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且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情況下,借用資質的實際施工人有權請求發包人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四、溫馨提示
建筑施工企業要注意安責險賠付標準、理賠程序
《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筑施工企業對于安責險的承保范圍、賠付標準和理賠程序應予以重點關注。
1.安責險承保范圍雖然涵蓋農民工工傷賠付,但實踐中,安責險的賠付金額卻不足以支付工傷認定標準的賠付金額,因此建筑施工企業購買安責險時,應了解清楚工傷賠付的標準,或在購買安責險的同時購買工傷保險。
2.購買安責險,在出險后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因此建筑施工企業應注意保險合同約定的報案時間。很多保險公司規定的報案時間為48小時,逾期的,尤其是影響理賠查勘的則不再受理。
本期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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